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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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8-07 11:06

各区、市经开区主管科技部门、财政局,市直和省属在邵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年度工作部署,启动2019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推荐、受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在邵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属地为市辖三区或经开区;

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纳税信用和科研诚信良好;

3. 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包括研发团队、场地、技术装备和研发投入;

4. 上年度没有获得过市级重点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有推荐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除外)。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当前国家、省、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重点和领域;

2. 项目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技术方案和路线合理可行,技术指标量化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

3. 项目涉及的核心专利必须与所属企业核心技术或核心产品相关联,且在法律有效期,无权属、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

4. 以高校、科研院所为申报单位的项目,除公益性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外,应有合作企业,且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5.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

2. 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

3.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类别

根据项目类型和课题规模,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按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进行分类组织。

(一)重大专项

定向申报。聚焦我市专用汽车与工程装备制造产业领域,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面向显示技术及产品研发需求,重点支持相关企业和单位组建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辐射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
支持方式:前资助、后补助相结合。

(二)重点项目

聚焦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发挥创新资源优势,加强应用技术攻关和转化,突破制约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重点支持我市生物和新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资源利用与环保技术领域等技术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和转化应用;在良种培育、新型肥药、绿色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农用物资、农林生态安全及生物质资源利用、现代农业装备等技术领域的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医疗卫生、禁毒戒毒、节能减排、公共与消防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研发与推广,以及科技创新平台组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和科技咨询服务等。
支持方式:前资助、后补助相结合。

(三)一般项目

主要支持发展前景好且尚在培育之中的初创型小微企业、青年科技人才等主持的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技术及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与人才(团队)建设、科普活动与科普基地建设等,以增强科技创新项目的普惠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支持方式:前资助。

以上未提及的领域或技术,但属于重大关键技术和产品攻关、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的相关内容,可考虑列入支持范围。
对申报上述相应类别的项目,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优先支持:

1. 涉及或纳入省市确定的产业扶贫、省100个重大科技创新、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落地等的项目;

2. 产学研协同创新,特别是承接高校研究机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重大发明专利成果产业化的项目;

3. 带动性强、可能实现技术跨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我市优势和特色的项目;

4. 年内已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投资、创新创业技术投资等重大项目立项的项目。

三、推荐申报和组织程序

(一)项目推荐
按照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省属在邵单位、市直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初审汇总行文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三区及市经开区项目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初审汇总并联合行文向市科技局、财政局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二)项目受理

市科技局根据本通知要求,按归口管理原则由项目主管科室负责受理项目并进行形式审查,择优提出参评项目提交发展计划科汇总。

1. 项目主管科室:

高新技术科主要受理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特色轻工等工业技术领域的项目;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主要受理新品种研发和种养示范、农产品加工、农机具研发等涉农新技术领域和医疗卫生、生物与新医药、节能减排、资源利用与环境治理、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项目;

成果与技术市场科主要受理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及国际(区域)合作、科技咨询服务等方面的项目;

发展计划科主要受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和应用研究类项目;

政策法规科主要受理软科学研究、科普基地建设与科普活动类项目;

办公室主要受理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组建方面的项目。

2.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18:00,过期不再受理。

3. 项目审查内容:包括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内容是否真实并符合申报条件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具体、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同一项目是否存在同级重复申报等。

(三)项目评审

对各项目受理主管科室提交的参评项目,由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组织专家进行会议答辩评审。

(四)项目立项

根据评审结果,市科技局研究审定拟立项项目并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期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列入公示的项目的真实性进行现场考察。经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支持方式配置项目预算经费并按程序下达。

五、其它相关事项

1. 申报单位需填写《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申报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邵阳市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和《邵阳市科技计划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申报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还需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7月24日18:00前报送推荐单位初审和汇总。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必须保证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连同推荐文件(一式两份,附推荐项目汇总表)一起于7月3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推荐文件交送发展计划科,申报材料根据项目所属领域分送项目主管科室。

3. 申报项目被确定为参评项目后,相关申报单位还需复制4份项目申报材料送交项目主管科室,供专家在评审会上审阅。

4.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可牵头1项参与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六、咨询方式

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和市财政局教科文科,联系方式如下: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办公电话:0739-5360415

联系人:祝玉杰   张珍鹏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办公电话:0739-5395285

联系人:朱学成   唐美玲

附件:2019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样版)及相关材料提纲汇编


      邵阳市科学技术局                邵阳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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